西乡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一位民警介绍说,在南宁市燃放烟花爆炸,一定要在政府规定燃放的时间之内。此外,在文物保护单位、车站、加油站等高危敏感地方、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政府规定的场所和区域内,是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。对于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,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,同时将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将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今年南宁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时间表
1.除夕 2月9日下午4时至10日凌晨2时;
2.初一至初六 2月10日至15日每日早上7时至晚上12时;
3.元宵节 2月24日下午4时至晚上12时。(记者 陈强 通讯员 邓杰 罗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