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以来,“一业一会”格局让各行业协会、商会处于“垄断”地位。而《办法》突破固有模式引入竞争机制,鼓励行业协会实行“一业多会”。允许同行业申请成立登记同类型的行业协会,并在名称上予以明确区分;放宽设立标准,打破行业协会现行设立标准的限制,允许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;允许按产业链各个环节、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。
《办法》严格执行政会分开。规定行业协会应当坚持自主办会,实行自律性行业管理,其机构、人事、资产、财务应当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分开。同时规定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中兼职,推动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。(陈莹)
2012年12月31日,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和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,公布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》,该《办法》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据了解,我区目前共有行业协会(商会)1757个,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纽带和桥梁,它们在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。然而,行业协会在发展中也存在不少问题,《办法》的出台,将规范我区行业协会管理,促进其快速、健康、有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