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赫荣亮
近期东盟峰会有两大新闻,一是中国与东盟十国政府正式签署中国-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成果文件,在原中国东盟自贸区基础上升级,扩充货物贸易、服务贸易、投资、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合作内容,预计2016年5月正式生效;另一个是今年年底正式成立以政治安全、经济、社会文化为三大支柱的东盟共同体,共同体最终目标是建设货物、资金、人员自由流动的无国界经济共同体。
由此,东盟积极寻求内外突围,发展地区经济。对内加快区域一体化,打破阻碍内部经济发展的藩篱,虽距“欧盟”范本目标很远,但作为全球最有潜力的经济发展地区,不能低估其一体化对全球贸易的影响力。对外加强与主要贸易国的经贸往来,建设高水平的自贸协定,东盟自由贸易建设模式,将成为中国深度参与亚太自贸区(FTAAP)的发展路线。
东盟,作为中国重要的经贸伙伴,是中国对外开放建设的重要一环。从2002年11月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协议以来,经过多轮建设,实现了货物贸易领域的高水平建设,目前零关税已经覆盖双方90%~95%税目的产品,从而带动贸易额的快速扩大。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从2002年的548亿美元,增长至2014年的4804亿美元,增长近9倍。
中国与东盟的双向投资额,从2003年的33.7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122亿美元,增长近4倍。此次自贸区升级协议,重点在服务贸易、投资和技术领域,将进一步打开中国东盟双方投资和服务贸易的增长空间。对于中国企业而言,在“一带一路”的战略带动下,加快高铁、核电等中国装备制造业的投资和产品出口,促进北斗卫星导航、航空航天等中国高新技术的输出和国际化联合培育,从而带动中国与东盟双边投资赶超货物贸易发展速度,提升我国的贸易结构和对外经济发展层次。
中国-东盟自贸区升级协定,更重要的意义在于,将有利于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协定的建设,从而践行APEC峰会关于建设亚太自贸区(FTAAP)的决策,推动亚太地区的自由贸易水平。
2014年11月举行的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批准的亚太自由贸易区路线图,是在“10+3”、“10+6”(即RCEP)、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(TTP)等现有区域贸易安排基础上,制订的全面自贸协定,而RCEP是中国实践亚太自贸区(FTAAP)的蓝图和范本。
RCEP是以东盟10国与6个国家(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印度)组成的地区性诸边自由贸易协定,RCEP目标在于建设一个现代、全面、高质量和互惠的自由贸易协定。作为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,也是中国参与的成员最多、规模最大、影响最广的自贸区谈判。从GDP总额看,RCEP成员国的经济规模在20万亿美元左右,和TPP协定成员国的经济规模相当,而覆盖人口33亿,远超过TPP成员国6.6亿的人口水平。
东盟是RCEP协定的重要发起国和牵头人,中国-东盟自贸区升级将有助于推动RCEP协定的建设,突破了中日韩自贸区等现有谈判的范围狭小弊端,将中国周边的主要贸易伙伴均包括在内。中国-东盟自贸区升级协定,在商业、通信、建筑、教育、环境、金融、旅游、运输等领域高开放性的建设成果,将有助于影响和推动RCEP的建设水平,将RCEP建设成为有别于美国主导的TPP的另一条亚太自贸区实现途径,对于中国构建全面开放的对外经贸发展格局具有关键意义。
(作者系赛迪智库副研究员)
(作者系赛迪智库副研究员 赫荣亮)